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教高函[2019]454号)文件要求,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学校决定进行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
1.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:9月23日至10月9日
2.学校抽查阶段:10月10日至10月11日
二、检查内容
1.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;
2.实验室安全培训、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;
3.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;
4.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;
5.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;
6.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检查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,应统筹安排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,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,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并做好记录。
2.开展安全教育,增强安防意识。各教学单位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,强调假期实验室的财产和人身安全,提高防范能力,严防各类事故发生。
3.加强危险物(化学)管理。对强酸、强碱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(化学)品及其它贵重品的使用,应严格领用登记制度,妥善存放保管,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,按要求做好危废物回收处理工作,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。
4.国庆节期间,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具体值班人员,各学院负责人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畅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