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弘扬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、争做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思想,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促进公司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经单位推选,学院审议,决定:授予赵俊远、杨丽娜、何伟、朱秀锋、别潇、高云、王晶等七位同志2012-2013学年度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。
希望全体教职工以优秀教师为榜样,勤奋工作,争做标兵;也希望受表彰的教师戒骄戒躁,继续投身公司产品改革,为公司教育工作再立新功。
上一条: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关于表彰优秀教案获奖教师的决定 下一条:关于对2012-2013学年公司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教师的通报表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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